工会性质、地位及作用 |
工会组织情况
工会委员会委员名单:
主席:朱小燕
女工委员会委员名单:
主任:胡艳芳
经审委员会委员名单:
主任:朱媛斌 |
工会工作的四项社会职能 |
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段群众组织,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,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,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。 工人阶级是我国领导阶级,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,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,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强大而集中的社会力量。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,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。 中国工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,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,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,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,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,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、艰苦创业,为我国建设成为富强、民主、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。 |
1、维护职能: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,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,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。 2、建设职能: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,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,促进三个文明建设,推动社会全面进步。 3、参与职能: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,参与企业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。 4、教育职能: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,建设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职工队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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